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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妇幼保健院中心机房UPS蓄电池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2 18:06 访问次数

 
1.招标条件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中心机房UPS蓄电池采购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妇幼保健院,现对该项目在医院官网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妇幼保健院中心机房UPS蓄电池采购招标
2.2  实施地点:衡阳市妇幼保健院
2.3  项目内容:更换中心机房UPS蓄电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服务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4年8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蓄电池制造商(或旗下的分厂)应具有通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
2、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书。要求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成熟产品,不准采用非标产品。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授权代理人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5.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妇幼保健院 信息科(2号电梯上五楼 A507室)
5.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妇幼保健院纪委。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在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财务部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须在开标前缴纳;
8.2 缴纳保证金后持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财务部收据和相关资质来信息科领取标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hyfybj.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衡阳市解放路8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4-8127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