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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自主招标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9 08:31 访问次数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现拟对衡阳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用自主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衡阳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衡阳市儿童医院)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院于1953年,2012年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系衡阳地区唯一一家集妇幼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现医院为工作需要,拟通过院内招标形式遴选一家具备资质、能力强的服务商负责全院消防设施设备设备维保服务等。
三、招标内容
3.1维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控制主机、消防供配电设施、点型感烟探测器、点型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系统、消防广播、报警阀组、自动喷淋头及管道、电控柜、消防管路系统、稳压泵及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室内消防栓、室外消防栓、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防火门(手把、闭门器、锁芯)、灭火器(干粉ABC型灭火器、超细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设备;
3.2医院消防器材及配件的更换和售后服务等。
四、项目类别:货物(  )  服务(  √ )   工程(   )
五、服务期限:二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维保服务费4.8万元/年,其余5.2万元/年为消防器材及配件易损件的更换购买费用,按实结算;一年所产生的总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二年总计产生的总费用在20万元内。消防器材配件的批量采购、以及采购金额单价1000元以上的消防器材配件和大宗器材的采购不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7.2.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消防设施设备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3月9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17:00时止,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8.3自主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8.4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于上述时间以下文件购买:
8.4.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4.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8.4.3消防设施设备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20年3月13日下午15:30时在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联系人:张建怀
联系电话:0734-8439857
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