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印刷物品采购定点供应商项目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四、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按年度签订合同,即采取1+1续签模式。年度合同期满时是否执行下一年度续签或者另行招标,由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的上年度提供的服务质量及印刷品产品的质量决定,并提前两个月通知成交供应商。”
现更正为:“四、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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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五、采购项目预算: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供货,二年采购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
现更正为:“五、采购项目预算: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供货,采购总金额不超过30万元。”
此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无需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联系人:张建怀
联系电话:0734-843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