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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流程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1 08:22 访问次数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及省市政府和卫健部门的工作要求,推动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已启动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前的核酸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检测对象
所有需入院的服务对象及陪护人员
二、采样地点及时间
普通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冠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在发热门诊进行集中核酸采样;非急诊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白天在发热门诊进行核酸采样,夜间/急诊住院患者即陪护人员需进行核酸采样者,先收治隔离病房,次日12:00前在病房由病区医师统一进行核酸采样。
三、采样流程
  • 非急诊需入院的服务对象及陪护人员
服务对象和陪护人员凭住院证到采样点采样及盖“已采样”章
             
 
 

到病房后出示“已采样”或1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单,凭据办理入院手续和陪护证
和陪护证
  

(二)急诊入院的服务对象及陪护人员

直接办理入院
     
入住隔离病房
次日由病区医师进行核酸采样
 
 
四、核酸检测出结果时间
    采样次日出结果,核酸检测结果送至门诊大厅服务中心,由病人凭身份证领取结果。
五、相关注意事项
1.就诊时请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如有隐瞒,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呼吸道症状且近两周有相关流行病学史,请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核酸检测结果一周内(7天)有效,如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已做核酸检测,结果在有效期内,可以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直接办理入院。
3.疫情期间,严格限定“一患一陪”,谢绝探视,陪护人员请相对固定。
4.取样前2小时避免进食;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筛查取样时,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症状,属正常反应。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