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0年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报市卫健委审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全程可追溯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衡阳市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专业技术岗5个,招聘计划11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oa办公软件、微信群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 10月 27日至2020年 11月 4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衡阳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注:报名表必须填写完整,请发送Word电子版文档,缺报名表Word电子版文档或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并将报名表Word电子版文档、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2312549553@qq.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1)《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学院出具的学籍证明。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岗位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则核减计划数;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降低开考比例,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值为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所有岗位应聘者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2)应聘者参加面试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在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仅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4-8127028(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 0734-8127097(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