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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及新媒体平台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22:56 访问次数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现拟对医院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及新媒体平台运营服务项目自主招标方式,实行院内挂网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及新媒体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医院宣传作为我院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更好的展示医院重大事项、党建工作、主题活动、学科建设、医疗技术、优质服务、专家风采、健康科普、实时资讯等动态,我院拟通过院内招标形式公开遴选一家服务供应商,利用媒体手段,加强内外宣传,塑造品牌文化,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类别
货物(  )  服务(  √ )   工程(   )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采购项目预算:不超过1920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七、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17:30时止,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3、自主项目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上述时间以下文件购买: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21年10月11日下午15:30时在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2001会议室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联系人:张建怀
联系电话:0734-8439857
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